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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      发表时间 : 2022-04-08 17:20:44     浏览 :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并于2021年2月1日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院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

医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是先后召开了3次党委会、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党员大会等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制定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积极督促有关科室对照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表,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同时督促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四是压实整改责任,院党委围绕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个大项16个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51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和完成时限。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改质量。六是认真做好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要求,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相关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3月25日,整改完成率为100%,取得了成效。

 (一)针对“推进医联体建设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医疗集团架构情况及时修订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集团章程》。二是加强医疗集团内部管理,着力推进“六统一”。1、在人事管理方面,已实现对集团成员单位梧州市肿瘤防治中心、梧州市万秀区角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筹调配。集团内招聘的人员在总院统一签订合同、协议,开展岗前培训等。制定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集团人员统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集团人员管理“双轨运行”模式实施方案》。梧州市肿瘤防治中心有26名相关人员调配到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工作;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派驻12名人员到角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2、在财务管理方面,集团内统一使用相同的财务软件,总院相关会计人员操作角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梧州市肿瘤防治中心账套,实现了网络财务信息共享及远程监督管理。集团内成员单位的相关支出及收入由总院代垫、代收。总院可在系统查询成员单位人员工资明细,实现统一监督管理。3、在资产管理方面,集团内使用统一的资产平台,闲置资产相互利用,提高了集团内部资产使用效率。4、在业务管理方面,成立了医疗集团医疗质量督导组,每季度对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开展同质化督导。5、在药品管理方面,制定了《医联体药品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集团内实现用药目录衔接、处方流转、集中采购、集中配送。6、效考核方面,制定了集团内统一的《绩效考核方案》,总院统一发放集团成员单位人员绩效。三是深化上下转诊工作。制定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与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双向转诊制度》《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集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应用“梧州市双向转诊平台”为患者提供双向转诊服务,大力发展角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的社区门诊慢病管理诊疗能力,建立慢性病专科联盟,实现每季度下转患者占上转患者比例达15%以上的工作目标2021年至今由我院转至医联体成员单位的患者245人,由医联体成员单位转至我院的患者63人。

(二)针对“未能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以各级集中采购为主,其他采购形式为辅的采购模式,逐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成本。修订了《医用耗材使用管控方案》,制定了各临床住院科室的医用耗材使用管控指标,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合理应用监督点评工作。加强耗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引进SPD医用耗材综合管理系统,提升院内耗材管理能力,协助降低耗占比。

(三)针对“对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医院现行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修订,规范领导排位顺序并以党委文件重新印发领导分工文件。举一反三,对照党委职责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开展自查,规范院内的文件印发。在自查中发现10份文件存在领导排位不规范问题并重新修订印发。

(四)针对“发展高知群体党员的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了《院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院领导采取“分片包干”形式联系高层次人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年交流3次以上。制定了医院党委《发展高知党员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各级工作职责,医院每年发展高知党员原则上不少于3名。支部书记至少联系1名非党员高知分子,同时确保每位高知分子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有支部委员联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每季度至少与联系对象进行1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五)针对“医疗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抓好内涵建设。印发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文明服务应知应会》、《护理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并组织全员学习,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2.提升就诊体验一是优化系统,改进预约流程,门诊预约患者无需到分诊处排队,可根据预约时间直接就诊;二是启用了新版门诊电子病历系统,患者无需购买纸质门诊病历即可就诊;三是增设了诊间结算设备,医生为患者开具处方或检查单后,患者可直接结算付费,不用再排队缴费;四是延长磁共振检查室工作时间,缩短磁共振预约时间;五是增设志愿者,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六是把部分医保审批工作前移至门诊服务中心,减少患者办理时间。

3.优化住院流程。一是印发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服务指南》并放置在显眼处方便患者取阅;二是省去入院患者自行打印核酸报告的步骤,直接在住院服务中心查询,提高“一站式服务”的质量。4.强化建章立制。修订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预防与处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制定医院《2021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1年普法宣传教育年度学习计划表》,落实好院、科两级的普法教育。

(六)针对“未能严格执行门诊大额处方的有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责任落实印发了《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关于进一步规范门诊大额处方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门诊大额处方知情同意处罚纳入医院奖惩制度,组织出诊医生认真学习《门诊大额处方知情同意书》。二是加强信息建设,优化信息系统,单次就诊药品总费用超过150元(含150元)时,系统自动弹出提示;三是加强过程管理。药师在发药时,单次就诊大额处方需附《大额处方知情同意书》才能发药;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门诊大额处方情况进行抽查,2021年至今抽查5378张门诊大额处方,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附《门诊大额处方知情同意书》。

(七)针对“视光门诊中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院内招标遴选出眼镜片及眼镜架的定点供货商,并确定供货价格;将镜架、镜片出入库纳入医院仓库管理范畴,参照医用耗材出入库流程,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八)针对“一些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脱离本级财政部门监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遇到政策法规问题,及时与上级管理部门联系,及时请示、沟通。

(九)针对“存在合同签约单位与中标单位不符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合同审核材料清单,增加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一并提交审核的要求;二是加强对涉及合同执行与管理的相关科室人员培训,明确合同执行中,各种问题的处理流程,强调过程文件的形成及归档管理的重要性。

(十)针对“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项时加强预算审核,确保预算额准确明晰;二是评审时加强预算监督,体现监督审核过程;三是过程文件中,增加预算额体现,便于核查。

(十一)针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真实,少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已于2020年9月如实申报了我院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基数后的社会保险费补差已于2020年11月全部足额缴纳。2021年3月,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了我院已如实申报社保基数的证明。另一方面,优化社保工作人员配备,增加1人负责社保工作,每月均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调整工作,及时了解社保的相关法律政策。

(十二)针对“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文件精神,损害离退休干部职工利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院已于2020年12月发放退休职工2020年全年的退休生活补助。2021年起,退休生活补助按上级文件要求按月发放。截至2022年3月25日,已累计发放2021年、2022年退休生活补助5366人次。对执行中的工资福利政策进行自查自纠,暂未发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十三)针对“未能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招标引入专业团队为我院设计《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绩效方案》,方案中严格按照《关于梧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梧州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单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31日已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绩效方案》运行结果进行审议通过,2021年7月2日将方案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备案,市卫生健康委已批复同意,该方案正式实施。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院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一)持续推进整改长效。我院党委持续抓整改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对立行立改的问题抓好巩固提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跟进落实和跟踪问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逐条逐项实行挂账销号,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持续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整改已完善的制度措施,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全市推进作风兴市工作为契机,持续抓好反“四风”和整治庸、懒、散等作风,强化担当作为,强化补位搭台,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主动作为、迎难而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3853097。

通讯地址:梧州市万秀区新兴一路3-1号(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银河楼14楼1402室,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43002)。

 

 

中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